楊棟梁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修改《安全生產法》
來源: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作者: 陳國芳 瀏覽: 1617 發布于2014年02月13日
2月1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梁主持召開專題會議,深入座談研究《安全生產法》(草案)有關修改內容。會上,與會人員對照《安全生產法》原文及擬修改后的內容,結合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以及十多年以來的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管工作實踐,逐條逐句進行認真討論,充分肯定了該草案框架和主要內容,同時提出了許多具體而有針對性的修改意見。
楊棟梁在講話中指出,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法》修訂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講話中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推進安全生產法治化進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在國務院法制辦、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前期做了大量調研、論證、修訂工作的基礎上,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聽取修改情況匯報,研究有關重點問題,原則通過該草案,并要求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修改工作后,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楊棟梁要求,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要求,解放思想、開拓思路,集中人員、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對草案內容字斟句酌認真修改,確保在正式提交審議之前,每一章節、每一條目、每個字句都要科學嚴謹無誤。
楊棟梁強調,在進一步修改過程中,要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和青島“11.22”事故現場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體現十八大、十八屆二中和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體現多年來探索出的安全生產制度創新和工作創新成果。具體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要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管“擺位”問題,明確監管職責和執法地位。二要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使各行業領域的企業深切感受到法律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更嚴、標準更高,必須一環套一環、一扣緊一扣依法加強企業自身的安全生產工作。三要加大政府監管和部門執法力度,特別是加強基層縣、鄉、街道安全生產執法力量。四要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和事故責任追究。特別是若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不追究,就難以促進安全預防工作到位。要按照事故分類,加大對事故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同時對承包工程中的發包方、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環節要求等,都要在修法中予以明確。
總局和煤礦安監局班子成員、機關司局負責人及有關專家參加座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