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辦《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專家指導服務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分攸c縣第三輪專家指導服務日前啟動。
北 京
第七工作組在北京房山區復查時發現——
兩家?;菲髽I隱患整改不徹底
專家在現場檢查指導
身為企業安全員卻未經安全培訓,拿不出安全管理資格證;動火作業原本就被發現不規范,如今仍未整改卻聲稱由第三方監管;員工在對易燃易爆的己烷液體聯合裝置加裝盲板時很隨意……5月11日,國務院安委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第三輪專家指導服務第七工作組來到北京市房山區兩家?;飞a企業,對第二輪檢查中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與突出問題開展“回頭看”,發現這兩家企業舊的隱患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又有了新的問題隱患。
安全員無證上崗
特種作業管理不到位
“你們有動火作業票據嗎?”當日上午,專家組成員來到北京燕山石化液化空氣氣體有限公司西區TCN新建項目施工現場時,恰巧遇到了該公司員工正在進行動火作業,于是檢查員工動火作業風險識別和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面對專家組成員的問題,這名員工支支吾吾沒有回答。
隨后,專家組成員在現場找到了該公司安全員,問:“你們動火作業進行風險辨識了嗎?采取了哪些管控措施?你看看現場有沒有什么隱患?”該安全員回答不上來。
“你是安全員,有安全管理資格證嗎?你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了嗎?”專家組成員又提問。
該安全員拿不出安全管理資格證,還說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沒有經過培訓。
“沒證就不能上崗。”專家組成員嚴厲地說。
此時,該公司安全經理上前向專家組成員解釋:“我們企業動火作業由第三方負責監管。”
一位專家組成員說:“就算是由第三方監管,企業也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能一包了之。”
其實,這不是該公司首次出現這個問題。在此前的第二輪專家指導服務工作中,專家組成員就發現該公司在制定《動火作業管理制度》中,缺少總經理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職責,缺少特殊、一級動火提級審批;未履行固定動火區審批程序。專家組成員得出復查結論,該隱患整改不徹底。該公司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承包商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現象。
專家組成員告訴記者,缺少動火作業票據直接進行動火作業這是一個典型問題,需要引起企業重視。
此外,在此次復查過程中,專家組成員發現,對該公司復查的11項問題隱患當中有3項整改不徹底。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照單全收,并立即繼續整改相關問題隱患。
盲板抽堵加裝隨意
未按相關規定操作
當日下午,專家組來到北京燕山集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進行復查。該公司生產的產品主要是二甲苯異構體混合物、2-苯基丙烯、正庚烷、正己烷、環己烷、石腦油、苯酚、石油醚。
一進該公司,專家組成員就直奔現場,發現了員工的違規操作行為。原來,在門口東南角不遠處,有一套聯合裝置存在液體滴落情況。此時,員工正在對該裝置進行加裝盲板作業,避免液體繼續滴落。專家組成員走近一看,滴落的液體竟然是易燃易爆的己烷。
“你們有盲板抽堵作業票嗎?”專家組成員問。
過了近20分鐘,一員工才把盲板抽堵作業票拿出來。
“你們的作業票填寫不規范,在盲板情況一欄當中你們要填寫清楚盲板的編號,而且,在現場作業采取的措施很隨意。己烷屬于易燃易爆物品,遇到火源就容易引起燃燒。所以,你們應該高度重視特殊作業,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專家組成員說。
隨后,專家組成員來到該公司的罐區進行檢查,發現一儲存抽余油內浮頂罐的浮盤落底。專家組成員隨即解釋:“浮盤落底容易造成空氣進入,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存在閃爆的風險。”此外,專家組成員還在罐區發現3項實際工藝指標與規定工藝指標不符,該公司未在允許范圍內對規定工藝指標進行修改。
經過半天的復查,專家組成員認定該公司此前被查出的12項問題隱患當中有5項整改不徹底。
北京一化工企業——車間超量存儲?;?/strong>
生產廠房超量存儲危險化學品原料,企業員工卻說包裝桶內不是危險化學品;防爆區域內出現非防爆的卷揚機電機、配電箱,鋼絲繩與裝置頂部連接,企業員工卻說沒有使用該卷揚機電機……5月12日,國務院安委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第三輪專家指導服務第七工作組在北京市房山區檢查時發現,北京東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機化工廠存在多處安全隱患。
“這里面裝的不是危險化學品”
當日下午,專家組成員在該公司VAE生產廠房檢查時發現,廠房二層和三層存放一些化工原料和廢舊包裝桶。
“這里面裝的不是危險化學品。”企業陪同人員說。
專家組成員查看了原料包裝上的安全標簽,發現這些化工原料里有叔丁基過氧化氫和嗎啡啉,都屬于危險化學品;經進一步查驗,約有500公斤叔丁基過氧化氫和嗎啡啉若干桶。專家組成員向企業員工詳細詢問了叔丁基過氧化氫的使用量情況。企業員工的回答是使用量不大,每天約使用幾十公斤。
專家組成員告訴企業員工,VAE生產廠房的中間倉庫可以存放化工原料,但存儲量不能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另外,嗎啡啉不是該VAE生產裝置使用的化工原料,不應存放在此。
“化工企業使用的原材料種類較多,可能達到五六種甚至更多,如果超量存儲,危險性很大。而且,車間內的儲存條件與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儲存條件是有差距的,達不到某些化學品的儲存條件要求,比如溫度、濕度、通風條件等。應按照要求,將其存放在專用倉庫內。”專家組成員說。
經專家組成員耐心講解,企業員工認識到這處隱患的嚴重性。“我們立即整改。”企業員工說。
“這臺卷揚機電機我們早就不用了”
隨后,專家組成員在該公司VAC裝置中間罐區北側檢查時發現,一臺卷揚機電機及配電箱不是防爆型的,便問企業員工:“這臺卷揚機電機、配電箱防爆嗎?”
“這臺卷揚機電機、配電箱不是防爆的。”企業員工當即回答。
“這個VAC裝置中間罐區里裝的是什么?”專家組成員提出疑問。
“中間罐區里面裝的是碳酸乙烯酯,是給別的裝置罐區提供原料的。這臺卷揚機電機我們早就不用了。”企業員工說。但現場情況表明該設備正在使用。
隨后,專家組成員向企業員工提醒,VAC裝置中間罐區屬于爆炸危險區,所有的電氣設備裝備都需要采用防爆電氣設備。“如果沒有采用防爆電氣設備,卷揚機電機、配電箱在使用過程產生電氣火花,可能會發生危險,爆炸危險區域內不能安裝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專家組成員補充道。
“我們立即拆除。”企業員工表示。
隨后,在企業罐區中,專家組成員還發現了罐區內醋酸儲罐處防爆檢修電源配電箱蓋上兩個緊固螺絲松動。
當日,專家組在該公司共查出27處隱患。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照單全收,并立即整改所有隱患。
天 津
第五工作組在對一家大型合資企業檢查時發現
——細節漏洞多
專家在企業現場指導除患
企業員工佩戴空氣呼吸器不流暢,且忘記了一個關鍵步驟——佩戴之前檢查壓力表;重大危險源2小時巡檢一次,且安全員、班組領導都沒有參與巡檢……5月14日,國務院安委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第三輪專家指導服務第五工作組來到天津濱海新區檢查時發現,天津國際石油儲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津國油公司”)存在多項安全隱患。
津國油公司官方資料顯示,該公司“具有卓越的品牌保證”,是由中國航油集團物流有限公司、殼牌(中國)有限公司和天津港石油化工碼頭公司三方共同投資組成的一家大型中外合資企業,于1997年3月投產運營。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石油產品及附產品的庫區儲存、中轉、汽車裝卸、分撥以及保稅服務。
該公司聲稱,“擁有先進的工藝設備、完善的計量與質量體系,可最大程度保證油品的數量與質量,確保客戶的利益”。從工作組檢查的情況來看,這樣一家本該對安全和服務有著很高要求的危化品企業,在細節方面卻有一些地方讓人不敢放心。
“你忘記了一個關鍵步驟。”
當日下午,工作組成員對津國油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首先來到了該公司的微型消防站。
“這里面裝的是空氣呼吸器嗎?”工作組成員問企業員工。
“是的,這兩臺都是。”企業員工回答道。
“沒有備用的空氣呼吸器嗎?按照規定,這兩臺空氣呼吸器都應該配備備用的空氣呼吸器。你們找一名崗位員工來演示一下佩戴流程。”工作組成員要求道。
隨后,一名崗位員工演示了空氣呼吸器佩戴的全過程。
在該員工佩戴過程中,專家提醒其不要著急,要仔細演示好每一個步驟。
即便是這樣,該員工佩戴得仍很不熟練。
佩戴過程完成后,工作組成員問該員工:“你覺得整個佩戴過程有什么問題?”
該員工思考許久后回答說:“我在操作上還是不太熟練。”
專家補充道:“除了操作不太熟練之外,在佩戴的過程中你還忘記了一個關鍵步驟——檢查空氣呼吸器的壓力表。”
專家解釋,如果遇到火災,崗位員工需要在佩戴空氣呼吸器后第一時間進入現場進行處置,同時等待專業消防救援力量支援。而如果不檢查空氣呼吸器的壓力表,員工便無法知道空氣呼吸器里的空氣余量,在處置火災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窒息的情況。
“壓力表在低于多少的情況下你們會對空氣呼吸器進行充氣?”專家再次問道。
“10兆帕以下吧。”該員工想了想回答。
“按照規定,空氣呼吸器的壓力表低于24兆帕,就要對空氣呼吸器進行充氣,保證空氣充足。”專家說,“你們一定要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培訓,而且要對這項操作反復訓練,達到在緊急狀態下不會出現手忙腳亂情況的程度。”
“好的,我們一定注意并加強改進。”津國油公司員工表示。
“重大危險源2小時巡檢一次,這是不夠的。”
津國油公司現擁有運營儲罐18座及各類生產輔助設施,總儲量達20.08萬立方米,可同時儲存中轉航空煤油、石腦油、汽油、柴油等油品,屬于擁有重大危險源的油品儲存企業。
當日下午,工作組成員一來到該企業中控室,便檢查了重大危險源現場巡查記錄。
“你們公司的重大危險源現場巡查記錄有嗎?給我看看。”工作組成員對企業員工說。
“有的有的,您稍等。”
“你們的巡檢記錄顯示你們是2小時巡檢一次?”工作組成員問道。
現場員工回答:“對的,我們2小時巡檢一次。”
“你們不知道巡檢的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嗎?”工作組成員提出疑問。
此時,企業員工一臉茫然。
專家解釋,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第3.2.1條的要求,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你們一定要重視對重大危險源的巡檢頻次,重大危險源2小時巡檢一次,這是不夠的。”專家說。
“好的,我們以后一定注意,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巡檢。”一名員工說。
當日,工作組共在該企業查出隱患30余條。企業負責人表示將照單全收,并立即整改所有安全隱患。
河 南
第九工作組在河南葉縣一化工企業檢查時發現
——儀表調試無過程 安全管理有缺失
專家在現場排查隱患
儀表調試無過程,安全管理有缺失。這是5月11日,國務院安委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第三輪專家指導服務第九工作組在檢查河南久圣化工有限公司時發現的問題。這家企業位于平頂山市葉縣,該縣正是此次納入專家指導服務的危險化學品全國重點縣之一。
“怎么沒有具體數值?”當天9時許,專家組組長、來自中國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公司的儀表與電氣專家劉偉在檢查時發現,河南久圣化工有限公司高沸點溶劑裝置連鎖測試記錄中,在測試過程一欄,多次只出現“正常動作”字樣,而無具體數值。比如連鎖號“I-1102”和“I-1103”的測試過程僅標明“正常動作”,連鎖號“I-1101”的測試過程則稍詳細些,分別為“LI-1101A高高,正常動作”和“甲醇進料量FQ-1912高8.5m3/h,正常動作”。劉偉認為,連鎖調試沒有中間過程儀表數值,不能完全反應儀表的精度、線性等性能指標。
同時,該公司試生產項目DBE裝置開車儀表確認單及現場儀表連鎖確認表等記錄中,也都只顯示結果為“正常”,卻沒有標準儀表信息,無法進行標準的溯源。而該裝置于今年3月進行了連鎖變更,雖按制度辦理了變更申請,卻沒有在實施過程辦理儀表工作票,未留下儀表組態變更痕跡記錄。
來自中國石油遼陽石化公司的安全管理專家徐兆順在DBE生產裝置現場發現,該公司存在應急器材箱中僅有一臺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且壓力不足、閑置的硫酸儲罐人孔處未設置“禁止入內”安全警示標志、甲醇罐區半固定式泡沫消防裝置配備的消防水帶內襯老化破損等問題。與之相關的是該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比如,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無注冊安全工程師資質、缺少“三違”考核標準、缺失隱患排查報告、無隱患判定標準等。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的三級安全教育缺少相關評分標準,變更管理制度中未明確變更后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的要求。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應急管理部針對重點縣開展了線上培訓,該公司得分為“0”。
除此之外,來自中國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的設計與總圖專家張豐揚發現企業控制室距DBA裝置僅有17.5米,不滿足規范要求的35米,并且控制室面向裝置一側開有窗戶。
這是專家組第三次來到葉縣,在第一輪、第二輪工作中,專家組共為葉縣3家化工企業查出185處安全隱患,并指導各企業進行整改,還專門為葉縣化工企業開展了針對性培訓。此輪指導服務將持續至5月16日,還將對另外3家企業展開指導服務。
河南葉縣一停產企業——存在突出安全隱患
雖已停產,但生產裝置仍可見跑冒滴漏痕跡,現場環境臟亂差。5月12日,國務院安委辦危險化學品重點縣第三輪專家指導服務第九工作組在河南葉縣檢查時發現,億鑫達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存在突出隱患。
專家組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甲醇罐區共有4個甲醇罐,卻僅設置1臺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且沒有現場聲光報警,報警信號引至企業化驗室,但化驗室無人值守。在甲醇卸車泵處也沒有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整個生產車間只安裝了2臺可燃氣體探測器,且處于故障狀態。
該公司無儀表控制系統,但信陽市裕安安全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為其所做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中卻描述“生產裝置劃分為三級用電負荷,儀表控制系統單獨配置專用UPS不間斷電源供電”。專家組還發現該公司沒有經過正規設計,無法提供與現場相符的設計文件,總配電間、柴油機房、員工宿舍貼鄰建設,存在私搭亂建現象,消防通道則被土石方和危險品槽車占用。
該公司是一家生產生物柴油的企業,當前處于停產狀態,但其存儲的甲醇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專家組成員強調,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點管控甲醇罐區和使用甲醇區域的安全風險,應聘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對企業現場進行復核,確保把檢查出的問題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