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受限空間嗎?請基于風險出發
來源: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作者: 太文哲 編輯: 安康 瀏覽: 2655 發布于2019年06月26日
上圖為某公司合成塔上部大蓋清理作業,塔內管線已經與系統盲板隔離。有人說這屬于受限空間作業,有人說這不屬于受限空間,到底是否受限空間呢?
GB 30871中定義 “受限空間:進出口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如反應器、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閉、半封閉場所。受限空間作業: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進行的作業。”從定義來看,描述及涵蓋的內容確實“不全面”,這也正是目前標準或規范客觀存在的“短板”,故導致“公婆各有理”。
確認“是”或“不是”,意義何在?無非就是“執行”或“不執行”30871的結果。
可否嘗試換一個角度分析?即,先不論是否受限空間,就本作業而言,風險是什么?需要辨識、評價、管控哪些風險?做到這些的意義與是否受限空間孰重孰輕?不可否認,“對標”“合規”思維一直糾纏著我們(必要的對標、合規是必不可少的,但不能教條、固化思維),因為這是我們的教育思維,卻也是最“偷懶”的方法。
基于風險的安全管理是目前國內外公認的科學管理方法。
基于風險,就是“權威的標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