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業部獲悉,我國農藥殘留標準體系正在加緊建設,計劃到2020年制定農藥殘留標準達到1萬項以上,屆時將形成基本覆蓋主要農產品的完善配套的農藥殘留標準體系,以實現農藥生產有標可依、產品有標可檢、執法有標可判的目標。
中國農藥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曹承宇表示,農藥殘留標準體系的健全有利于農藥生產企業在開發新產品時更加關注農藥殘留的檢測,會敦促農藥生產企業進行農藥殘留自檢,保證農藥產品達標合格。據了解,農業部目前制定了387種農藥在284種農產品中的5450項殘留限量標準,使我國農藥殘留標準數量比之前的870項增加了4580項,覆蓋了絕大部分的農產品和初級加工產品。當前農業部已成立了農藥殘留標準評審委員會,充分利用農藥登記試驗、風險評估和殘留監測的結果,借鑒發達國家相關標準和國際標準,加快制定、修訂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不斷完善農藥安全使用準則,以健全農藥殘留標準體系。
農業部相關專家表示,我國每年都在更新農藥殘留標準。盡管我國已基本構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農藥殘留標準體系,但還不能全面滿足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更不能滿足食品進出口和貿易糾紛處置的需要。此外,由于種植業農產品品種多、數量大,農藥殘留標準還存在較大缺口。農藥殘留標準體系的更新不僅擴大了食品農產品種類和農業生產常用農藥品種,增強了標準的系統性和配套性,還對標準制定規范化,實現原理、程序、方法與國際接軌提供了強力支撐。
因此,下一步農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農藥殘留標準體系建設,計劃通過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國農藥殘留標準達到1萬項,基本健全農藥殘留標準體系。
據悉,農業部將采取多舉措實現該目標。包括優先評估轉化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實現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采取多種方式,分批組織制定新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優先制定我國已批準使用農藥、但尚未制定殘留限量標準,以及完善蔬菜和水果等鮮食農產品殘留限量標準等;對《食品安全法》頒布前制定的檢測方法標準進行集中清理修訂,解決農藥殘留限量配套檢測方法標準的問題;制修訂《農藥殘留試驗準則》等基礎技術規范,規范農藥殘留風險評估技術,保障標準制定的科學合理性。
新聞快論
健全標準護衛“菜籃子”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會關注度非常高的話題。農業生產離不開農藥,農藥殘留標準直接影響到食品安全。為了維護公眾的健康,護衛“菜籃子”,管好農藥、完善我國農藥殘留標準體系,政府責無旁貸。
農藥殘留標準是“菜籃子”安全的基本保證。當前,我國對農藥實行登記制度、對高毒農藥實行追溯管理,并建立高風險農藥的淘汰退出機制。在此基礎上,我國正在力爭實現農藥殘留標準“三覆蓋、二銜接、一保障”,即限量標準覆蓋所有批準使用的農藥品種和相應農產品,檢測方法覆蓋所有限量標準,實現與香港《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和國際標準相銜接,有效保障我國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
由于我國農藥殘留標準建設工作起步相對晚、技術數據缺乏,因而我國農藥殘留標準覆蓋食品農產品種類比例比較低、有殘留標準的農藥品種也相對較少。但農業部近年來多項舉措表明,我國農藥管理正越來越規范、科學,農藥安全監管、標準體系建設都正在提速,這也讓我們的“菜籃子”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