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運輸事故頻發,專家建言:厘清責任完善監管雙管齊下
來源: 中國化工報 編輯: 筑安 瀏覽: 2318 發布于2020年06月23日
6月18日15時24分,沈海高速青島段裝有30噸乙酸乙酯的槽罐車和掛車相撞,司機被困。6月19日下午,四川省遂寧市廣洪高速上一輛拖掛車追尾載有32.7噸的甲醇槽罐車,致槽罐車尾部變形,存在泄漏甚至爆炸的風險。繼溫嶺“6·13”槽罐車爆炸事故后不到一周時間相繼發生危化品運輸車輛事故,危化品物流安全再次成為關注焦點。 對此,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危化品物流分會秘書長劉宇航認為,短短幾天之內事故頻發暴露出行業長期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是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意識不到位;二是監管不到位,尤其是對于一些小的危化品物流企業存在監管盲點;三是從業人員素質問題比較突出,運輸人員安全意識不強,細節做得不到位,存在僥幸心理。
劉宇航認為,當前危化品物流行業監管需要從兩方面加強。一是調整監管重點。從目前情況來看,行業中大企業在安全管理、企業運營方面做得都比較到位,企業具有很強的安全管理意識,然而行業中還有一些小企業存在“監管一套做一套”的應付行為。因此行業監管加碼對象應該主要針對這些小企業。
二是行業入門門檻需提高。危化品物流行業對安全要求比較高,但目前新企業注冊門檻較低,而對大企業卻進行車輛運力限制。他呼吁,應該從政府層面加大對安全管理意識較強的大企業的扶持力度,同時提高行業準入門檻,以提升行業的整體安全水平。
從行業角度而言,要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推動全員參與,協會也要進一步引導行業,推廣優秀的安全管理經驗。
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金陵石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春生提出,現階段危化品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多、管理對象多、跨區域運輸多,容易出現監管重復、錯位、盲區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監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他建議從國家層面統籌謀劃平臺功能建設和管理職責,對指定危險性大、易燃易爆的危化品種類,通過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實現全國各地區運輸信息有效共享監控,進而實現危化品運輸全過程的有效監管。
化工行業是我國危險品運輸的主要上游。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我國危化品物流市場規模已超1.8萬億元。全國有超過1.15萬家危化品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超過120萬人,運輸車輛約30多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