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石化行業的安全大檢查正在進行。當下亟需解決的困局是,在石化產業和城市化齊頭并進的今天,遍地“石化圍城”、“城圍化工”的中國如何避免更多悲劇的發生。
2009年-2013年直接因城市地下管線事故而產生死傷的事故案例共27起,死亡人數達117人。單就致死傷的地下管線事故而論,呈逐年增多趨勢。
75起典型管線事故發生后,展開問責并將結果公布的僅有一成左右,至于從機制、法律等層面根治管線事故的寥若晨星。目前,尚有逾60%的城市未進行地下管線普查。
數據來源: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地下管線專業委員會 (何籽/圖)
“地下管線事故正進入爆發期”
這是城市的“生命線”——給水、排水、燃氣、供熱、電力、電信、工業及其他,八大類管線綿延地下數百萬公里,為城市輸送著物質、能量與信息。
這也是城市的“生病線”——泄漏、火災、爆炸、坍塌、內澇、斷氣、斷水、斷電,乃至奪命,錯綜復雜的地下王國盡顯倉皇。
據《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截至2011年年底,中國城市僅供水、排水、燃氣、供熱四類市政地下管線長度已超過148萬公里。2010年,城市建成區內每平方公里土地下就有超過30公里長的管線。
地下管線的安全考驗著中國城市的執政者。近日,南方周末獨家獲得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地下管線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地下管線委員會)對2009年-2013年中國地下管線事故做的統計報告。依媒體公開報道且影響較大的原則,典型事故總計75例。
這只是中國地下管線事故冰山一角,據地下管線委員會此前統計,2008-2010年間,全國僅媒體公開報道的地下管線事故平均每天就有5.6起。全國每年因地下管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以數十億元計。
統計顯示,地下管線出事故引發的次生災害屢見不鮮。比如,管線破裂導致火災、爆炸、地陷等。此外,密匝的管線之間還會“交叉感染”。2010年,黑龍江巴彥縣發生居民集體腹瀉,原因即污水管線滲漏污染了自來水管道。一年后,相似的一幕又在江蘇大豐上演。
“生命線”有時還成了“奪命線”。地下管線委員會統計顯示,2009年-2013年直接因地下管線事故而產生死傷的事故共27起,死亡人數達117人。
單就致死傷的地下管線事故而論,呈逐年增多趨勢——2009年兩起導致死傷,2013年則達到9起。其中,最易出事的是燃氣管線。75例地下管線事故中,燃氣管線事故占比逾半,其中,有11起燃氣管線事故出現死傷。這些事故中,最嚴重的當屬2013年“11·22”中石化東黃石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中國地下管線事故正從潛伏期進入爆發期。”地下管線委員會副秘書長劉會忠說。
數據來源: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地下管線專業委員會 (何籽/圖)
“每個事故點附近都有一臺挖掘機”
管線自身的老舊、腐蝕是元兇之一,但并非管線事故主因。地下管線委員會統計的典型管線事故中,因管線自身問題引發的事故占比僅約一成,逾七成事故是由自然原因、外力蓄意破壞、第三方施工等外部因素所致。
以城市地陷事故為例,事后原因鑒定往往說地下管線泄漏所致,“但究竟是地下管線泄漏引發了地陷,還是地陷砸斷了管線,其實不好確定。”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副總工陳昌彥說。
可以肯定的是,第三方施工是造成管線事故的首因。在地下管線委員會統計的75例典型事故中,因第三方施工所致的案例有40起。原廈門市城建檔案館副館長林廣元曾多次第一時間趕到地下管線事故現場,“幾乎每個事故點附近都有一臺挖掘機”。
“佛山市每年因第三方施工引發的燃氣管線事故就不下十起。”佛山市燃氣集團管網經營分公司高工王春起說。在他看來,問題不是無法可依,而是執行不力。
以燃氣管線為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活動時,建設單位應當查明施工范圍內地下燃氣管線的相關情況,并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
現實并非如此。2008年哈爾濱市曾發生14起燃氣管線挖斷事故,其中九起事故的責任方施工單位未知會燃氣公司,更遑論制定保護方案。
事實上,即便施工單位有意摸清地下管線的走向,但“哪條管子在哪,方向是怎么走的,許多城市連這個家底都還沒有”。
2004年頒布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建設單位在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而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繪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建立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
但地下管線委員會的統計顯示,我國目前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的城市數量總計為253個,尚有逾60%的城市未進行地下管線普查。
立法破題難
政府高層對地下管線不可謂不重視。林廣元注意到,早在2005年前后,原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兩次批示,要求建設部牽頭對城市地下管線統一規劃和地下管線檔案信息共享問題進行調研,抓緊制定《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和組織進行地下管線普查探測。2011年初,6位國務院參事專門向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匯報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問題,溫家寶批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
但從地下管線委員會的統計結果來看,典型管線事故發生后,展開問責并將結果公布的僅有一成左右,至于從機制、法律等層面根治管線事故的寥若晨星。
綜觀我國目前已發布的法規,除建設部《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管理的對象是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外,在其他法規里,城市地下管線只是作為附屬對象進行管理,罰則輕,操作性差,約束性不強。
“(地下管線立法)涉及的部門太多了。”劉會忠說,早在2007年,原建設部牽頭的《地下管線管理條例》草案就已擬就,但草案上報后就沒了下文。地下管線委員后梳理后發現,一部條例要涉及發改、財政、工信、住建、國防、國資委、廣電、能源等多部委,此外,還涉及國網、中石油等央企巨頭。
與國家層面的遲遲未動相比,少數地方城市已先行覺醒,并開始嘗到甜頭。目前,長沙、紹興、廈門、昆明等地已經設立了獨立的地下管線管理機構或通過了地下管線地方立法。
林廣元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廈門市2002年起就立項進行地下管線探測及信息化建設,截至2005年全部完成,共投資了2100萬元,隨后通過了《廈門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建成后的廈門市綜合地下管線信息管理系統投用后,地下管線事故頻率大幅降低。
(彭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