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未經正規設計,形同虛設!
來源: 中國安全生產雜志 編輯: 筑安 瀏覽: 4186 發布于2021年07月06日
“你的這個報警限值嚴重錯誤!遠遠超過了規范要求的范圍!”
“不知道啊,你們專家來了我們才知道……”
2021年6月23日,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核查第六組的危險化學品專家宋東日在檢查企業廠區中控室的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時發現,報警器報警限值設置遠遠高于規范標準的要求,根本起不到預防事故的作用。
這是一家有著60年發展歷史的、集精細化工、農用化工、化學制藥于一體的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湖北遠大富馳醫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馳公司)年產硫酸二甲酯50000噸、硝基甲烷7000噸、工業硫酸150000噸。同時還生產氟硅酸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銨、亞硫酸氫鈉、O-甲基異脲、亞胺絡合物等產品。
專家現場檢查發現,企業中控室內的硫酸二甲酯報警器的一級和二級報警限值分別超過了直接致害濃度2倍和5倍。
危險化學品專家宋東日告訴記者:“硫酸二甲酯屬于高毒類危化品,具有急性毒性及致癌性,急性毒性類似光氣,其危害性甚至遠遠超過氯氣,一旦發生泄漏危害極大。按照國家標準,即便受儀表制造技術條件所限儀表測量存在困難時,有毒氣體探測器的一級報警設定值也不得超過5%IDLH(直接致害濃度),有毒氣體的二級報警值最大也不得超過10%IDLH,企業實際設置得報警值為2倍IDLH和5倍IDLH,根本起不到預防事故、保護現場作業人員的作用。”
此外,危險化學品專家茍正華在中控室檢查3萬噸/年硫酸二甲酯裝置DCS系統時發現,該系統僅能監視,不能實現自動控制,不能滿足《關于開展提升危險化學品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專項行動的通知》的要求。
記者跟隨專家們來到硫酸二甲酯罐區,專家們現場指出,硫酸二甲酯泵區未按照國家標準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器,裝置區和重大危險源罐區已經安裝的有毒氣體檢測器位置及數量都不滿足規范要求,經查屬于企業自行安裝,均未經過正規設計。針對這一重大事故隱患,督導核查組要求企業必須進行正規設計、規范整改。此外,專家針對企業重大危險源現場儀表閥門存在的問題、儀表自動化制度建設、安全設施變更管理,向企業給出了整改建議和技術指導。
在查閱湖北富博醫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博公司)的資料時,督導核查組消防專家提出質疑并詢問企業員工:“你們2020年度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怎么是富馳公司的?”
“富馳公司與富博公司原來是一家公司,所以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就做成了一份。”企業員工解釋道。
消防專家隨即指出,富馳公司和富博公司雖一墻之隔,但兩家企業法定代表人不同,卻共用一套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消防供配電系統、消防泡沫滅火系統等,未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是不合理的。
此外,兩家企業在企業自查方面均存在自查不深入、未能排查出存在的重大隱患問題,且地市交叉檢查也未能發現重大隱患。
第六督導核查組組長魏利軍在企業反饋會上要求,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查出的隱患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加大投入力度確保徹底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切實做好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地方應急管理部門要清醒認識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政治意義,認真總結督導核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加強對企業隱患整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并對整改完成情況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