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級結果將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直接關系到企業信譽、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
對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誠信嚴重缺失、無證非法生產經營、重大安全隱患不治理或整改不到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一年內因安全生產問題多次受到行政處罰,一律列入“黑名單”,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并抄告有關部門實行聯動制裁。
同時,建立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安全許可前置制度。對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予立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依法取締。
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黨政一把手不得提拔
省安監局表示,將建立健全較大以上事故查處問責掛牌督辦制度、重大事故查處情況公告制度。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嚴格責任追究。去年,武漢市硚口區“1·17”重大火災事故中,就有8名縣處級干部受到處分。
嚴格安全生產行政問責。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事故“說清楚”、安全生產約談和“一票否決”制度。年度目標考核不合格、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打非治違”工作不力的地方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負責人,當年不得參加各類先進評比。并將相關情況報告省委組織部,在一個年度內限制提拔重用。
目前,省安監局正加強與省政府法制辦溝通銜接,力爭盡快出臺《湖北省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