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和4月17日全國、省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自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各行各業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制定行動方案,強化工作職責,抓住關鍵環節,形成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強大聲勢和高壓態勢。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對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組織開展涉及三光氣的化工、醫藥企業安全生產狀況排查,對未執行有關規定的建設項目,工藝技術來源不明或新開發的生產工藝,未經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直接進行生產的建設項目,立即實施停產整改。開展非煤礦山采空區專項治理,組織專家對霍邱鐵礦等重點礦區逐礦開展安全可靠性論證,嚴厲打擊未批先建、不按設計施工、邊建邊生產等違法行為,徹底消除礦區安全隱患。
二是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深刻吸取“4.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慘痛教訓,深入開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強化執法監管力度和措施,嚴厲懲治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源頭管理,整頓查處違規營運的客運企業、車輛所有人和駕駛人。狠抓公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的排查治理,排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堅決防范和有效遏制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三是抓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按針對夏季、汛期高溫、暴雨、雷電和洪水、臺風等,可能給企業企業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突出重點地區、單位、部位和場所,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督查,督促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電力、水利等重點行業企業,深入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強化安全防范責任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完善應對自然災害的各項預案和救援力量、物資等應急準備,加強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切實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準備,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突出中小學生夏季、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實防范溺水等事故發生。
四是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執法計劃。編制全年安全生產執法計劃,明確執法監管職責和重點,規范執法監管行為,增強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前瞻性,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部位以及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開展重點專項和聯合執法檢查,加快形成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