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溫嶺“6•13”重大液化氣槽罐車爆炸事故
來源: 應急管理部 編輯: 筑安 瀏覽: 2725 發布于2020年06月18日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安委督〔2020〕1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對沈海高速浙江溫嶺段“6•13”重大液化氣槽罐車爆炸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你省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組織有關部門抓緊進行事故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你省安委會審查同意、以省安委會文件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后,按程序結案并向社會公布。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董春雨,010-64463983。劉 洋,010-64463356。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