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初,南京化工園一名工人在卸貨時,被化學品灼傷。經查,是同車貨物中混裝了化學品荒酸二甲酯,運輸過程中化學品出現泄漏,造成工人受傷,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處理。
2014年5月,南京化工園區分局轄區就曾發生一起“毒快遞”導致快遞員中毒事件,今年再次出現“毒快遞”傷人。不同的是,這次快遞是因為被其他有毒快遞所污染。
南京市公安局化工園分局有關人士稱,當時,化工園區一家公司的工人正從一輛快件運輸車上卸載從河南一家企業訂購的貨物。突然一名工人大叫:“啊……好疼!”同事見狀立即圍上去查看,只見工人小王的面部、手臂、小腿大面積紅腫。
同事立即將他送往醫院。經診斷,小王是接觸了有毒化學物品被灼傷。
經警方了解,這家公司接收的貨物是玻璃膠,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但是河南的那家發貨企業在寄送玻璃膠的同時,還寄送了另一家公司訂購的荒酸二甲酯,可能是在運輸過程中,荒酸二甲酯泄漏,污染了同車其他貨物,造成工人被灼傷。
據了解,荒酸二甲酯是一種具有腐蝕性的化學物質,特別是高溫時,極易引起皮膚過敏反應,一旦身體皮膚直接接觸會腐蝕潰爛,出現大量水泡。所幸,受傷工人在搬貨中穿著工作服,沒有引起太大傷害。經治療,受傷工人身體已無大礙。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根據規定,收寄化工產品時,快遞員應要求寄件人提供省級以上化工產品檢測部門出具的非危險品或者非妨礙公共衛生物品的鑒定證明以及寄件人身份證明,同時,化工類產品必須在指定營業網點集中收寄,化學品等危化品在運輸時,必須與普通貨物分開運輸。國家對收寄化學品有嚴格規定,其實只要快遞公司按規定檢查,完全可以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警方提醒,在運輸化學物品時,寄件方應當選擇有運輸危險品運輸資質的企業,另外,快遞公司在攬收郵件時也應嚴加檢查。
記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經與河南有關部門聯系,進一步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