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查出的‘三違’行為,根據‘三違’檢查主體層級的不同,對主體責任單位內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業務管理責任的中層管理人員予以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這是近日潞安化工天脊集團修訂的《反“三違”行為管理制度》中7條考核內容中的其中一條。
天脊集團在制度中明確了“三違”行為的認定、監督管理及考核等各項內容,并對“三違”行為劃分一般“三違”、較重“三違”、嚴重“三違”三個等級。
天脊集團依照“三違”行為的常見情形,壓實專業部門責任,對“三違”行為實施零容忍紅線管理。人力資源部、調度指揮中心、機動管理部、環保能源管理部、質量監督檢驗部、工程建設和公共建筑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等7個部門為牽頭主抓部門,對每一個部門的檢查考核內容作出具體說明。天脊集團規定,每月在安全例會上通報“三違”檢查情況,重點對“三違”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在從嚴考核中進一步強化防范措施,從根源上徹底消除“三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