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
辦法(草案)》及《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
數量標準(草案)》修改意見的函
政法函〔2011〕66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要求,組織制定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草案)》以及《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草案)》。為提高規章質量,現將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該規章同時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1年11月18日前,通過三種方式提出意見:一是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號(郵編10071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策法規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草案)》及《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草案)》征求意見”字樣。二是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至:010-64463156。三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ajzjzfsfgc@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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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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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適用行業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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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批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