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檢查組在紅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倉庫檢查硝酸銨存儲情況。
8月13日,國務院安委辦第五檢查組在云南檢查紅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雖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可許可范圍為農用硝酸銨,而其2020年共簽訂700噸多孔硝酸銨的采購合同,嚴重超許可范圍采購、使用危險化學品。
“你們為什么超范圍購買多孔硝酸銨?”
“多孔硝酸銨比硝酸銨好溶解。”
“這種解釋很勉強,多孔硝酸銨是制作炸藥的,硝酸銨是生產化肥的,前者比后者每噸貴300元。”檢查組專家說。隨后,檢查組專家將合同、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等拍照留證。
8月14日,檢查組來到銷售單位云南解化清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檢查。
就向紅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銷售多孔硝酸銨的問題,該公司找來銷售部門人員說明情況。該人員的解釋是,他們在簽訂銷售合同前,在相關網站上核實了紅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具有購買硝酸銨的資格。
“你們是有著60年歷史的老化工企業,你應該知道硝酸銨和多孔硝酸銨的區別,兩者用途也不同。你不仔細核實,就隨便銷售多孔硝酸銨,會埋下隱患。”檢查組專家指出,這不是小事,要立即梳理合同,并進行整改。
針對紅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超許可范圍購買多孔硝酸銨的問題以及其他隱患,檢查組要求紅河州應急管理局向企業下達執法文書,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并限期整改。對隱患整改情況,云南省應急管理廳要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