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業復產復工應避開“十大禁區”
來源: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作者: 劉嘯武 編輯: 筑安 瀏覽: 3213 發布于2021年03月06日
春節結束,各地化工企業員工返崗,企業加緊復產復工。從歷年企業復產復工情況來看,這一時段往往是事故的高發期。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春節假期結束,人員返崗后思想不集中、管理松散,易出現違章違規行為引發事故。
二是部分企業關鍵崗位管理和操作人員不到位或發生人員變更,新入職或轉崗人員不掌握崗位安全風險和操作技能。
三是一些企業復產復工前未制定方案,未辨識安全風險,未進行安全條件確認,盲目開車導致事故。
為了有效防止事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要求,結合近年事故案例分析,對化工企業復產復工提出十個“禁區”。
一是主要負責人缺位,不能復產復工。
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決策者、指揮者、組織者,也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領導者。復產復工是企業安全生產的關鍵時期,主要負責人應堅守崗位,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二是未制定復產方案,不能復產復工。
復產復工方案包括復產復工的組織領導、復產步驟、風險應對措施等內容,是復產復工必不可少的指導性文件。制定完整的復產復工方案,可以指導企業順利復產復工,少走彎路。
三是員工未培訓到位,不能復產復工。
節后員工崗位流動性大,新入職和轉崗人員都需要培訓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作業人員還要持證上崗。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對人員的學歷和任職資格都有新的要求。為克服節后普遍存在的員工節后綜合征,也需要進行專門培訓和收心教育,讓員工凝心聚力,安全上崗。
四是未進行風險識別,不能復產復工。
化工企業節后復產復工,存在人員方面的風險、管理方面的風險、復產過程風險、化學品風險、疫情帶來的風險等,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進行全方位的安全風險分析,做到風險識別到位,應對措施到位,風險處于掌控之中。
五是未開展全面檢查,不能復產復工。
隱患排查是復產復工前的重要環節。通過全面性、綜合性的復工復產前隱患排查,查找安全管理、化工工藝、設備設施、儀表控制系統在停產期間可能導致的隱患問題,制定科學的整改措施,做到本質安全,確保復產復工的安全順利。
六是重大隱患未整改,不能復產復工。
重大隱患判定標準是總結無數事故教訓得來的。凡是列入重大隱患清單的問題,是具有重大事故風險、或造成重大事故影響的隱患,是不可接受的。企業在復產復工前如果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必須完全徹底整改,決不可冒險蠻干、盲目開車。
七是現場維修未結束,不能復產復工。
交叉作業、邊施工邊生產,是安全生產的大忌。企業在復產復工過程中,如果有現場動火、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設備檢維修等作業,應停止正常開車和生產,按規范進行檢維修作業,待完工并進行安全條件確認后,方可開車。
八是應急措施未落實,不能復產復工。
完善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組織能力,檢查應急電源、應急通信設施、應急防護器材,模擬事故搶險及救援,做到未雨綢繆,保證復產復工過程有備無患。
九是遇突發危險狀況,不能復產復工。
在復產復工過程中,一旦遇到緊急突發情況(停水、停電、停汽、泄漏等)可能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立即啟動緊急停車措施或應急預案,停止復產過程,待消除險情、查清原因,確保安全后再啟動復產復工。
十是外部環境有變化,不能復產復工。
在復產復工時,遇到企業周圍環境重大變化或突發公共事件,如發生群體疫情、出現極端天氣、外部企業發生事故、周邊環境污染等情況,有可能對正常復產帶來不利影響,要暫停生產,待事態穩定、環境影響消除后再考慮復產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