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東省部分地區、部分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多發。5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省安委會主任朱小丹作出重要批示:要針對近期我省部分地區接連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由省政府下發情況通報,分析原因,落實責任,提出要求,切實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故。同時,公安交警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飆車情況的嚴格管理,加大力度嚴厲打擊飆車。
為貫徹落實朱小丹省長批示精神,省安委會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長劉志庚批示要求:請安監局盡快落實小丹省長的指示精神,對安全生產、包括交通安全提出更為具體、嚴厲的措施。根據省領導批示要求,省安委會副主任、省安全監管局局長楊富立即作出部署,組織全力配合省政府辦公廳立即發出《關于近期連續發生多起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通報》,要求各地、各部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情況,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5月28日,位于惠州大亞灣石化區內的惠州興達石化工業有限公司一個容量為3000立方米的苯乙烯儲罐發生火災事故。5月26日,深圳市福田區紅樹林路段發生一起一輛跑車和一輛出租車追尾造成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月26日,汕尾市海豐縣境內國道234線發生一起一輛輕型貨車與一輛重型貨車相撞造成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月23日,肇慶四會市境內發生一起一輛貨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3人死亡的車禍事故。5月14日,寶鋼集團韶關鋼鐵有限公司一在建工地發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6人受傷。5月11日,深圳市空港油料公司發生儲油罐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7日,一輛河北籍裝載42噸甲縮醛的槽罐車在京珠高速南行機場北出口匝道處與一輛安徽籍裝載雙氧水的槽罐車相撞,造成2人死亡及化學品泄漏。4月25日,一輛湖北籍裝載液化石油氣的貨車在韶關市乳源縣大橋鎮發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4月21日,一輛裝載近70噸純苯的槽罐車在茂名市茂港區起火燃燒,造成部分農田和魚塘污染。4月15日,一輛裝載26噸鹽酸的槽罐車在韶關南雄市烏徑鎮側翻,造成環境污染。4月13日,一輛山東籍裝載38噸連二亞硫酸鈉的貨車在佛山市禪城區起火產生大量有害氣體。通報指出,上述事故的發生,暴露出部分地區、部門和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仍存在著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教育不扎實、源頭控制不到位、安全投入普遍不足等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上述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深刻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通報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結合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減少一般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事故,全力杜絕發生重特大事故,確保我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要求重點抓好四個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以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實現每個安全生產崗位責任的落實,以各級領導責任的落實推動部門監管責任的落實,以部門監管責任的落實推動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切實提升各地、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推動企業實現本質安全。要加快建立健全覆蓋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大力引導企業在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各個崗位開展安全生產達標活動。要督促企業抓好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切實加強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加強對作業人員尤其是事故多發崗位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切實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強化源頭管理,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巡查,把隱患排查治理納入企業常態化工作,及時整治各類影響安全生產的隱患問題,確保生產、儲存設備設施和各類安全設施運行可靠;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確保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做到及時救援,防止事故損失進一步擴大。
(三)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要按照國家和省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對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進行集中整治。一是要對化工企業進行重點整治。集中力量對各類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尤其是危化品生產、經營、運輸企業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相關園區、企業貫徹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的情況,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三非”(非法建設、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和“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并結合當前高溫、雷雨等極端天氣頻發的季節特點,強化夏季“四防”(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工作,督促企業嚴格執行企業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二是要對道路交通安全進行重點整治。要以“醉駕入刑”為契機,繼續保持對酒后駕車、酒醉駕車等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交管部門要依法加大對飆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要強化對道路交通運輸行為的監管;加強對道路交通設施的隱患排查整治,提高路面防護水平。三是要對在建重點項目進行重點整治。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督促中央和省屬企業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加強對在建重點項目的安全監管,嚴防較大以上事故發生;要督促有關中央和省屬企業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處置等情況;要突出行業特點,緊緊抓住高危作業環節和重大危險源,突出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立即責令整改,并確保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
(四)嚴格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各有關地區要依法依規抓緊做好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特別是要對近期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認真組織查清事故原因,深入細致地分析事故責任,依法依規落實責任追究,公布事故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