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亮點
推廣珠海市打造安全生產“一體系三平臺”經驗做法,引導各地通過企業基礎信息、隱患自查自報和責任制量化績效考核三個平臺的運作;
拓寬應急工作宣教培訓渠道;大力開展應急管理理論和技術研究;
嚴格落實“不安全不生產”規定;
重點做好《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修訂工作
廣東省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關鍵一年,我們將迎來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的勝利召開,做好今年的安全生產工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實施國發〔2011〕40號和粵發〔2011〕13號文件精神,按照《廣東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治理,以降低事故總量、防范重特大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主攻方向,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全力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三項建設”,著力凝聚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共識與合力,著力落實企業主體和政府安全監管責任,著力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著力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著力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基層基礎工作,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任務,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全面抓好粵發〔2011〕13號文件要求的貫徹落實
1.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對本地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負重要領導責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并對本地區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控制負重要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原則上要由同級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職兼任;各分管負責人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2.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層層簽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各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確保把安全生產納入各項工作的規劃、部署、實施全過程。
3.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各級黨委、政府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的工作機制。
三、著力提升安全監管水平
4.加強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市、縣兩級監管能力保持相對穩定并得到加強,加強基層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應急救援工作力量,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基層監管工作手段。加強業務能力建設,大力開展安全監管業務培訓,提升專業監管能力。
5.完善規范安全生產監管手段,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各項要求;依法依規開展行政許可工作;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行為;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掛牌督辦制度。
6.積極組織實施《廣東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及時跟蹤督促“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的落實,發揮好重點項目在提升安全水平的示范帶動作用;鼓勵和引導安全科技進步和安全產業發展,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廣東省級中心實驗室建設,切實提升安全生產科技支撐能力。著力培育和建設一批技術力量強、專業化服務水平高的骨干安全中介機構,為企業安全生產提供安全評價、安全培訓、檢測檢驗、技術咨詢等服務。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專家的作用,為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繼續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7.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動企業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規范的安全生產秩序,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8.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程,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制訂和完善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和考評體系,達標創建活動要與深入開展執法行動相結合,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相結合,與推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結合,與促進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相結合,與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相結合,與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相結合。
9.繼續推動國家關于高危行業安全費用提取、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提高事故傷亡賠償標準等具體規定的落實,大力推進工傷保險工作,加強工傷預防,引導商業保險進入安全生產領域。
五、強化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工作
10. 貫徹落實《廣東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聯合行動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各自依法嚴懲的工作機制,把聯合行動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軌道,提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整體效果。
11.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格落實“停產整頓、從重處罰、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四個一律”打擊措施。
六、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
12.推廣珠海市打造安全生產“一體系三平臺”經驗做法,引導各地通過企業基礎信息、隱患自查自報和責任制量化績效考核三個平臺的運作,構建科學、依法、動態的安全監管體系。
13.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摩托車、拖拉機安全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涉摩、涉拖較大事故多發勢頭。繼續推進重點車輛安裝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工作。大力抓好校車安全監管工作,堅決遏制校車事故發生。完善客貨運企業安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對液氯、液化石油氣、液氨、劇毒溶劑等重點物品道路運輸實行更嚴格監管。抓好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的治理。進一步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基層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機制、體制建設。進一步加大客貨運輸企業源頭監管力度,推進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14.進一步強化消防工作安全監管,鞏固“清剿火患”工作成果,加強消防安全執法,保持對人員聚集場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嚴格監管的高壓態勢。
15.切實治理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以防坍塌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深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電力工程等安全整治,落實建筑施工各方的安全管理職責,提高施工安全防護水平。嚴格工業園區、產業轉移區、城際軌道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和監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培訓,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組織施工,并健全各類安全操作規程。
16.加大對礦山及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加強對已取得相關證照的采礦單位的督查,發現問題堅決依法予以糾正和處罰。全面排查和掌握尾礦庫情況,做好極端天氣條件下的應急準備,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
17.按照《關于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切實做好化工園區或危險化學品專用區的安全監管;抓好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的分級管理和分類監管,強化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廢棄物處置等環節的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檢查發現隱患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建檔和跟蹤;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切實把好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審批關。加強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和倉儲設施安全監控,強化重點時段、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嚴查銷售來路不明產品及超范圍經營,深入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18.進一步完善渡口渡船長效管理機制,突出加強珠江口、瓊州海峽等重點部位的水上運輸安全綜合監管工作。
19.貫徹執行《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深化冶金、有色、機械等重點工貿行業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
20.加強民航、鐵路安全綜合監管工作,深化隱患排查治理。
21.強化對旅行社、重要景區景點等的安全監管。
22.認真排查和消除特種設備、民爆物品、漁業船舶、水上交通、建材、輕工、紡織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成品油庫和加油站、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和領域的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23.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對尚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間和預案“五落實”。
24.繼續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數據庫,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
七、進一步提升全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25.強化應急預案管理,搞好企業預案與地方政府、行業部門和相關專業機構預案之間的有效銜接,推動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和備案管理從高危行業拓展覆蓋到全行業。
26.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協作機制和事故救援指揮協調機制,實現跨區域、跨部門應急聯動。完善全省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實現各級應急管理信息實時共享。
27.加快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供水供電、城市燃氣等專業救援和綜合應急救援省級骨干隊伍建設,組織好相關應急演練,提升救援綜合水平。突出抓好韶關、清遠、河源、梅州、肇慶五個省級礦山救援基地建設。
28.抓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落實好應急值守、信息報送制度;拓寬應急工作宣教培訓渠道;大力開展應急管理理論和技術研究。
八、著力提升職業危害防控能力
29.加快職業衛生監管職能調整,積極推進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職業危害防控工作的有效開展。
30.認真實施職業病防治規劃,積極推進企業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嚴格職業衛生許可制度,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粉塵、高毒物品等職業危害專項治理,落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維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31.督促企業切實履行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對職業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堅決依法處理。完善各類職業危害事故處理工作機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32.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建設。
九、積極營造安全生產的良好輿論氛圍
33.加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教育,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法制意識。普及安全生產常識,開展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救援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村鎮、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全面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34.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安全文化體系,精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安全生產專題宣傳活動,采取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各地、各單位安全生產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安全文化傳播,鼓勵社會各界支持、贊助安全文化公益事業發展。組織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認真開展安全社區建設,積極推進安全誠信企業、安全文化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創建工作。
35.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宣貫培訓、安全生產崗前培訓、全員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等工作。
十、嚴格安全生產考核問責
36.按照國務院安委會下達我省2012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任務,將事故指標分解到各地、各部門,強化政府監管責任。
37.逐月統計分析、季度通報公布、年度考核表彰,及時跟蹤監控各項控制指標的動態變化,對控制指標超進度的地區和部門及時預警,確保控制指標不突破國家下達的指標任務。
38.制訂2011年至2012年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
39.加強考核結果的運用,推動將考核結果與干部培養、提拔、評優評先等掛鉤。根據考核結果,對先進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考核被評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問責。堅決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相關要求。
40.嚴格按照“責任倒查”和“四不放過”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依規嚴查各類違法違規、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深層次問題,加強對事故責任追究的跟蹤落實,總結經驗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41.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加大對事故企業及其負責人的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對存在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并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或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納入“黑名單”予以公布,嚴格落實“不安全不生產”規定。
十一、繼續完善安全生產法制體系
42.繼續抓好有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程的制定工作,重點做好《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修訂工作,健全完善“規范完備、門類齊全、針對性強”的安全生產地方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
•突出亮點
推廣珠海市打造安全生產“一體系三平臺”經驗做法,引導各地通過企業基礎信息、隱患自查自報和責任制量化績效考核三個平臺的運作;
拓寬應急工作宣教培訓渠道;大力開展應急管理理論和技術研究;
嚴格落實“不安全不生產”規定;
重點做好《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修訂工作
廣東省2012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2012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關鍵一年,我們將迎來黨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的勝利召開,做好今年的安全生產工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全面貫徹實施國發〔2011〕40號和粵發〔2011〕13號文件精神,按照《廣東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隱患排查治理,以降低事故總量、防范重特大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主攻方向,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全力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三項建設”,著力凝聚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共識與合力,著力落實企業主體和政府安全監管責任,著力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著力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著力推動安全生產科技進步,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和基層基礎工作,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任務,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全面抓好粵發〔2011〕13號文件要求的貫徹落實
1.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對本地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負重要領導責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并對本地區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控制負重要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原則上要由同級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職兼任;各分管負責人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負重要領導責任。
2.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層層簽訂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各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確保把安全生產納入各項工作的規劃、部署、實施全過程。
3.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各級黨委、政府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的工作機制。
三、著力提升安全監管水平
4.加強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市、縣兩級監管能力保持相對穩定并得到加強,加強基層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應急救援工作力量,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基層監管工作手段。加強業務能力建設,大力開展安全監管業務培訓,提升專業監管能力。
5.完善規范安全生產監管手段,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各項要求;依法依規開展行政許可工作;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行為;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掛牌督辦制度。
6.積極組織實施《廣東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及時跟蹤督促“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的落實,發揮好重點項目在提升安全水平的示范帶動作用;鼓勵和引導安全科技進步和安全產業發展,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廣東省級中心實驗室建設,切實提升安全生產科技支撐能力。著力培育和建設一批技術力量強、專業化服務水平高的骨干安全中介機構,為企業安全生產提供安全評價、安全培訓、檢測檢驗、技術咨詢等服務。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專家的作用,為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繼續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7.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動企業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規范的安全生產秩序,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8.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程,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制訂和完善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和考評體系,達標創建活動要與深入開展執法行動相結合,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相結合,與推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結合,與促進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相結合,與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相結合,與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相結合。
9.繼續推動國家關于高危行業安全費用提取、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提高事故傷亡賠償標準等具體規定的落實,大力推進工傷保險工作,加強工傷預防,引導商業保險進入安全生產領域。
五、強化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工作
10. 貫徹落實《廣東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察聯合行動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各自依法嚴懲的工作機制,把聯合行動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軌道,提升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整體效果。
11.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格落實“停產整頓、從重處罰、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四個一律”打擊措施。
六、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
12.推廣珠海市打造安全生產“一體系三平臺”經驗做法,引導各地通過企業基礎信息、隱患自查自報和責任制量化績效考核三個平臺的運作,構建科學、依法、動態的安全監管體系。
13.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摩托車、拖拉機安全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涉摩、涉拖較大事故多發勢頭。繼續推進重點車輛安裝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工作。大力抓好校車安全監管工作,堅決遏制校車事故發生。完善客貨運企業安全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對液氯、液化石油氣、液氨、劇毒溶劑等重點物品道路運輸實行更嚴格監管。抓好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的治理。進一步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基層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機制、體制建設。進一步加大客貨運輸企業源頭監管力度,推進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14.進一步強化消防工作安全監管,鞏固“清剿火患”工作成果,加強消防安全執法,保持對人員聚集場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嚴格監管的高壓態勢。
15.切實治理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以防坍塌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深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電力工程等安全整治,落實建筑施工各方的安全管理職責,提高施工安全防護水平。嚴格工業園區、產業轉移區、城際軌道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和監管。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安全培訓,指導和督促企業依法組織施工,并健全各類安全操作規程。
16.加大對礦山及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嚴格實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加強對已取得相關證照的采礦單位的督查,發現問題堅決依法予以糾正和處罰。全面排查和掌握尾礦庫情況,做好極端天氣條件下的應急準備,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
17.按照《關于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切實做好化工園區或危險化學品專用區的安全監管;抓好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的分級管理和分類監管,強化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廢棄物處置等環節的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檢查發現隱患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建檔和跟蹤;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切實把好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審批關。加強煙花爆竹流向管理和倉儲設施安全監控,強化重點時段、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嚴查銷售來路不明產品及超范圍經營,深入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18.進一步完善渡口渡船長效管理機制,突出加強珠江口、瓊州海峽等重點部位的水上運輸安全綜合監管工作。
19.貫徹執行《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深化冶金、有色、機械等重點工貿行業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和專項整治。
20.加強民航、鐵路安全綜合監管工作,深化隱患排查治理。
21.強化對旅行社、重要景區景點等的安全監管。
22.認真排查和消除特種設備、民爆物品、漁業船舶、水上交通、建材、輕工、紡織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成品油庫和加油站、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和領域的事故隱患,確保生產安全。
23.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對尚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間和預案“五落實”。
24.繼續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數據庫,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
七、進一步提升全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25.強化應急預案管理,搞好企業預案與地方政府、行業部門和相關專業機構預案之間的有效銜接,推動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和備案管理從高危行業拓展覆蓋到全行業。
26.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協作機制和事故救援指揮協調機制,實現跨區域、跨部門應急聯動。完善全省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實現各級應急管理信息實時共享。
27.加快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供水供電、城市燃氣等專業救援和綜合應急救援省級骨干隊伍建設,組織好相關應急演練,提升救援綜合水平。突出抓好韶關、清遠、河源、梅州、肇慶五個省級礦山救援基地建設。
28.抓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落實好應急值守、信息報送制度;拓寬應急工作宣教培訓渠道;大力開展應急管理理論和技術研究。
八、著力提升職業危害防控能力
29.加快職業衛生監管職能調整,積極推進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職業危害防控工作的有效開展。
30.認真實施職業病防治規劃,積極推進企業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嚴格職業衛生許可制度,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粉塵、高毒物品等職業危害專項治理,落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維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
31.督促企業切實履行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對職業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堅決依法處理。完善各類職業危害事故處理工作機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32.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建設。
九、積極營造安全生產的良好輿論氛圍
33.加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教育,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法制意識。普及安全生產常識,開展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救援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村鎮、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全面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34.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進一步完善安全文化體系,精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等安全生產專題宣傳活動,采取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各地、各單位安全生產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安全文化傳播,鼓勵社會各界支持、贊助安全文化公益事業發展。組織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認真開展安全社區建設,積極推進安全誠信企業、安全文化和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創建工作。
35.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宣貫培訓、安全生產崗前培訓、全員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等工作。
十、嚴格安全生產考核問責
36.按照國務院安委會下達我省2012年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任務,將事故指標分解到各地、各部門,強化政府監管責任。
37.逐月統計分析、季度通報公布、年度考核表彰,及時跟蹤監控各項控制指標的動態變化,對控制指標超進度的地區和部門及時預警,確保控制指標不突破國家下達的指標任務。
38.制訂2011年至2012年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
39.加強考核結果的運用,推動將考核結果與干部培養、提拔、評優評先等掛鉤。根據考核結果,對先進單位和個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對考核被評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問責。堅決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相關要求。
40.嚴格按照“責任倒查”和“四不放過”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依規嚴查各類違法違規、失職瀆職,以及事故背后的深層次問題,加強對事故責任追究的跟蹤落實,總結經驗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41.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加大對事故企業及其負責人的處罰和責任追究力度,對存在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并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或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納入“黑名單”予以公布,嚴格落實“不安全不生產”規定。
十一、繼續完善安全生產法制體系
42.繼續抓好有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程的制定工作,重點做好《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修訂工作,健全完善“規范完備、門類齊全、針對性強”的安全生產地方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