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城市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現狀調查的通
來源: 安監總局政府網站 瀏覽: 2339 發布于2011年11月09日
關于開展城市危險化學品企業
安全生產現狀調查的通知
管三函〔201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危險化學品(不包括城鎮燃氣)的安全管理,推動城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搬遷整治工作,根據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總體部署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城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現狀調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
城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企業(包括倉儲經營企業,不包括加油站、加氣站及沒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本通知中的城市,指城市建成區,是城市行政區內實際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具備的地區。
二、調查內容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數量。
(三)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工藝過程、自動化裝備情況及主要的安全風險。
(四)重大危險源的名稱、數量、監控情況(檢測報警、聯鎖、視頻監控等情況)。
(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儲存方式及自動化監控情況(檢測報警、聯鎖、視頻監控等情況)。
(六)有無管道輸入原料或輸出產品(如有,則需說明管道中物料名稱及管道長度)。
(七)周邊安全生產環境。
(八)歷史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次數及近三年安全生產狀況。
(九)搬遷、轉產、關停計劃(時間、去向)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搬遷所需費用及來源。
(十一)地方政府對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轉產、關停的相關政策。
(十二)對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轉產、關停工作的建議。
(十三)其他涉及城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的事項。
三、工作要求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充分認識此次調查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認真組織開展調查,如實填寫、按時報送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在調查工作結束后,按要求填寫附件1、2、3、4(電子版可從總局政府網站“危險化學品”欄目下載),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報送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同時發送電子版至專用郵箱(fanjc@chinasafety.gov.cn)。
聯系人及電話:范景春, 010-64464016、 64463356(傳真)
附件: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監管三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