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10月發生的危化品事故
來源: 中國化學品安全協會 作者: 劉萍 瀏覽: 2923 發布于2016年09月29日
一、2016年9月典型事故
(一)2016年9月8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晉州市東里莊鎮一非法化工生產窩點發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故發生窩點位于晉州市東里莊鎮一果園深處,主要生產苦味酸和P酸。據初步調查,專家推斷可能是氣焊作業的焊花掉落,引燃了現場附近堆放的苦味酸,并發生爆炸,進而引發了周邊庫房內堆積的苦味酸和p酸二次爆炸。
(二)2016年9月20日,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的萬華化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工業園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生產裝置在停車退料過程中,粗MDI緩沖罐發生爆裂,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根據操作規程要求,用氯苯對2#動態DAM(二氨基二苯基甲烷)管線洗滌時,應嚴禁DAM進入光氣化系統。但本次停車退料過程中對2#動態DAM管線洗滌時,由于DAM泵出口管線上的手閥未關嚴,導致約8噸DAM進入光化裝置,并順流程進入事故儲罐。DAM和MDI的反應產物堵塞了出料泵,事故儲罐液位上升至滿罐;反應放出的熱量,導致事故儲罐內溫度不斷升高,MDI自聚產生大量二氧化碳,使事故儲罐內壓力不斷升高,最終超壓爆裂。
二、歷史上10月發生的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
(一)國內事故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化工廠“10•2”噴料中毒事故
1989年10月2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化工廠在投料試生產中,有毒氣體和灼熱物質大量噴出,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購買的丙烯酸甲酯生產技術,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無試生產方案、無正規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投料試產。由于物料發生異常化學反應,使有毒氣體和灼熱物料從反應釜大量噴出,發生事故。
湖北省保康縣紅巖灣化工廠“10•3”中毒事故
2013年10月3日,湖北堯治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紅巖灣化工廠黃磷車間凈化工段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38萬元。事發時,作業人員正在對5#循環槽進行清理作業,因攪動淤泥使滯留的硫化氫氣體逸出,造成作業人員吸入中毒。施救人員在未穿戴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條件下,盲目入槽施救,相繼中毒。
江蘇省淮陰有機化工廠“10•8”爆炸事故
1991年10月8日,江蘇省淮陰有機化工廠發生高壓反應釜爆炸事故,造成中試室倒塌,3名操作人員當場被炸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在以環氧乙烷和環氧丙烷為原料生產高分子聚醚的過程中,操作人員違反了操作規程,未采用滴加法,采用了“批”加法,一次投料過多,導致反應速度過快,引起爆炸。
山東省博興縣誠力供氣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
2013年10月8日,山東省博興縣誠力供氣有限公司稀油密封干式煤氣柜在生產運行過程中發生重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3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20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公司氣柜在運行過程中,因密封油粘度降低、活塞傾斜度超出工藝要求,致使密封油大量泄漏、油位下降,活塞密封系統失效,造成煤氣由活塞下部空間竄到活塞上部空間,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點火源發生爆炸。
河北省南和縣化肥廠“10•11”中毒事故
1986年10月11日,河北省南和縣化肥廠職工在倒裝活性炭罐的作業中,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進行倒裝活性炭罐作業時,作業人員私自戴著防毒面具下到未經隔絕、置換的活性炭罐內,中毒倒下。其他人員未采取防護措施,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山東省煙臺凱實工業有限公司“10•11”中毒事故
2007年10月11日,山東省煙臺凱實工業有限公司備料二車間操作人員在上料過程中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發時,操作工為了趕時間,在向2號浸出槽內加入硫化鎳精礦粉時,一次性將1.5噸的硫化鎳精礦粉料加入浸出槽,導致吸收塔不能完全吸收產生的大量硫化氫氣體,而發生冒槽,溢出的硫化氫致使5人中毒死亡。
湖北省浠水縣藍天聯合氣體有限公司“10•13”窒息事故
2015年10月13日,湖北浠水藍天聯合氣體有限公司發生窒息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60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鉆孔作業需要用水,2名施工人員帶來抽水泵,擅自抬開了密封儲罐基礎槽水坑入口處的兩塊水泥蓋板,準備到儲罐底部水坑內取水。此時,設備運行排放出大量氮氣通過暗溝到達儲罐基礎槽(氮氣含量達95%),二人吸入高濃度氮氣暈倒窒息。公司設備部長發現兩人出事后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山東省青島東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15”硫酸泄漏事故
2005年10月15日,青島東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儲罐破裂事故,造成6名職工死亡,13人受輕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公司在無設計和施工資質、不具備設計和施工能力的情況下,自行設計、制造硫酸儲罐。施工中不按照規范施工,隨意變更設計,粗制濫造,不執行檢查、檢驗和驗收規范,造成壁板結構形式不合理。一個1750立方米硫酸儲罐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突然發生上下貫穿性破裂,罐內2800多噸硫酸頃刻泄漏,導致事故的發生。
浙江省常山縣絕緣材料有限公司“10•16”爆炸事故
2011年10月16日,浙江省常山縣絕緣材料有限公司制膠車間發生爆炸燃燒事故,造成3人死亡,3 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制膠車間一反應釜因溫度失控,造成釜內壓力增高,物料爆沸沖開加料孔蓋,甲醇蒸汽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車間非防爆電器設備運行產生的火花,發生爆燃。
山東省廣饒縣潤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中毒事故
2013年10月18日,山東省廣饒縣潤恒化工有限公司醫藥中間體生產車間發生物料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70.6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氟化崗位操作工違章操作,未佩戴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在氟化釜處于帶壓的狀態下,使用管鉗對已關閉到位的截止閥進行壓緊閥蓋作業,致使截止閥壓蓋螺紋失穩滑絲,導致含有氟化氫的物料噴出,造成事故。
湖南省株洲化工燒堿分廠“10•18”爆炸事故
1988年10月18日,湖南省株洲化工燒堿分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氫氣泵跳閘引起氫氣流量突然下降,導致氯化氫合成爐的氯、氫比失調,形成了含過量游離氯的氯化氫。氯乙烯合成操作工在調整乙炔流量時,含過量游離氯的氯化氫氣體經混合器反竄到乙炔調節閥管段,發生急劇化學反應,致使乙炔管內壓力劇增而發生爆炸著火。
江蘇省索普化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10•19”中毒窒息事故
2015年10月19日,江蘇省索普化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蘇索普集團有限公司甲醇廠氣化車間氣化系統真空閃蒸罐進行清灰檢修作業時,3名罐內清灰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死亡。事故原因是:作業人員在用工具翻動罐體下部較厚灰渣過程中,引起其中的硫化亞鐵發生鏈式自熱反應,產生的熱量又引發灰渣中的煤粉氧化產生一氧化碳,同時釋放出灰渣中殘存的硫化物,造成施工人員中毒窒息死亡。
山東省墾利縣新發藥業有限公司“10•21”火災事故
2013年10月21日,山東省墾利縣新發藥業有限公司發生火災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緊靠新發藥業維生素B2車間(已停產1個月)西墻外側的導熱油管線破裂,泄漏的高溫導熱油引燃包裝材料和成品,并產生大量煙氣,致使正在四層平臺實施保溫施工的5名人員受困,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
江蘇省南京助劑廠“10•22”酒精蒸餾釜爆炸事故
1988年10月22日,江蘇省南京助劑廠防老劑DBH車間酒精蒸餾鍋因超壓發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3人重傷。事發時,酒精蒸餾工做完準備工作后開始抽料、升溫,由于酒精蒸餾釜出料閥未打開,當開通蒸汽升溫后,酒精蒸餾釜從常壓狀態變為受壓狀態,將釜蓋沖開,大量酒精蒸氣沖出后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遇點火源發生爆炸。
上海高橋石化煉油廠“10•22”液化氣爆燃事故
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橋石化總公司煉油廠小梁山球罐區發生一起液化氣爆燃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被燒傷。事發時,該廠油品車間球罐區的作業人員正在對一液化氣球罐進行開閥脫水操作,操作人員未按規程操作,邊進料邊脫水,致使水和液化氣一同排出,通過污水池大量外逸。逸出的液化氣隨風蔓延擴展,遇球罐區圍墻外臨時工棚內取暖爐中的明火,引發大火。
河北省萬全縣化肥廠“10•27”合成氣空間爆炸事故
1990年10月27日,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化肥廠發生爆炸著火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燒傷,經濟損失148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工人長期用套筒扳手加長力臂緊固法蘭螺栓,致使聯合車間合成工段1#循環機西側出口法蘭變形,連接高壓U形管與法蘭絲扣脫落,大量高壓混合氣(氫氣、氮氣)噴出,引起空間爆炸并形成火災。
黑龍江大慶石油化工總廠“10•27”爆炸事故
2004年10月27日,大慶石化分公司煉油廠硫磺回收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經濟損失192萬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廠承包商在生產單位的指導配合下,氣焊工在酸性水氣體裝置原料水罐頂排氣線0.8米處動火切割。在作業過程中,原料水罐內的爆炸性混合氣體(氫氣、烴類)從與其連接的DN200管線根部焊縫或與罐頂板連接焊縫開裂處泄漏,遇到氣割明火或飛濺的熔渣,引起爆炸。
(二)國外事故
韓國幸福公司ABS樹脂廠“10•4”火災爆炸事故
1989年10月4日,韓國幸福公司在麗川的ABS樹脂工廠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20多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30億韓元。事故發生前數小時,從一擠出機上部覆蓋的帆布處漏出大量粉末樹脂。同時,粉末樹脂進入該擠出機機罩和電加熱器之間。粉末樹脂與電加熱器接觸,經電加熱器表面加熱分解,產生可燃氣體。產生的可燃性氣體向一樓和二樓擴散,發生連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