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在往年工作報告中,多次提到“安全” 。
2013年:
完成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和特殊教育基礎設施建設。
社會矛盾明顯增多,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不少。
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012年:
把好土地、信貸、節能、環保、安全、質量等準入和審核關,加強對重大項目特別是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的監管、督查,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
優化能源結構,推動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嚴格監管危險化學品。
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
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
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預防控制嚴重威脅群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
2011年:
努力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置、調查、問責工作。
政府工作仍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節能減排、物價調控目標沒有完成;征地拆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方面問題還很突出,群眾反映強烈;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待提高,廉政建設亟需加強。
2010年:
加強和改進投資管理,嚴格執行用地、節能、環保、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和產業政策,切實防止重復建設。
在合理布局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盡快使所有學校的校舍、設備和師資達到規定標準。
將全國130萬“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范圍。積極推進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城鄉低保工作,切實做到動態管理、應保盡保。
健全重大自然災害、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加強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加強食品藥品質量監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009年:
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接連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教訓十分深刻。今年要全面提高產品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在全國開展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以及“質量和安全年”活動,各行各業都要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質量和安全管理。進一步強化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堅持優先發展教育事業。實施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推進農村中小學標準化建設。要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
2008年:
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健全安全監管體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加強應急體系和機制建設,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加強對現代條件下自然災害特點和規律的研究,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加大源頭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鞏固和發展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成果,繼續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隱患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完善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依法加強監管,嚴肅查處安全生產事故。
2007年:
“食品藥品安全、醫療服務、教育收費、居民住房、收入分配、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等方面還存在群眾不滿意的問題”
“保持固定資產投資適度增長,著力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繼續嚴把土地、信貸閘門,根據不同行業情況,適當提高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環保、節能、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
“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和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全國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完善安全生產體制,切實落實責任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要繼續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兩個攻堅戰。切實搞好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學校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范。要依法加強監管,嚴肅查處安全生產事故。”
2006年:
“制定并頒布了《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22部行政法規。”
“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煤礦、交通等重特大事故頻繁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
“依法關閉那些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淘汰落后生產能力;”
“我們要牢記執政為民的宗旨,堅持一切為了人民。要抓緊解決廣大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尤其要切實做好就業、社保、醫療、安全生產等工作。”
“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經濟發展必須建立在安全生產的基礎上。近幾年,我們在安全生產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問題還很突出。主要原因是:安全措施沒有真正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生產安全設施設備落后;煤炭需求過旺,生產和運輸繃得過緊;企業基礎工作薄弱,管理松弛,有的嚴重違法違規生產。一些地方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嚴重失職瀆職,甚至徇私舞弊。
加強安全生產必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第一,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二,實行有利于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企業重視安全生產。第三,加快煤炭等行業改革重組步伐。加強大型煤炭基地建設,鼓勵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兼并改造中小煤礦。第四,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國家今年再安排30億元國債資金,重點支持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利用的科技攻關試點工程。地方和企業也要加大這方面的投入。第五,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繼續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礦山整頓兩個攻堅戰。同時,要抓好其他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專項整治。第六,強化企業管理。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完善安全生產技術規范和質量工作標準。加強安全技術人才培養和職工安全技能培訓。充分發揮職工群眾對安全生產的參與和監督作用。第七,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尤其要嚴格執法和監管。加大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的失職瀆職和腐敗問題。通過采取綜合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頻發的勢頭。”
2005年:
“我們組織制定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等方面105個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各省(區、市)也完成了省級總體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去年以來,一些地方和行業發生的多起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我們必須認真吸取這些慘痛的教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要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檢查執法力度,消除各種隱患,預防和減少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當前,要把煤礦安全作為突出任務,完善煤礦安全監管體制和機制,發揮職工群眾對安全生產的監督作用,加大對煤礦安全設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國務院決定今年安排30億元建設資金,支持國有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地方和企業也要增加安全生產投入。我們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改善煤炭生產安全狀況。”
2004年:
“重大安全事故接連出現,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教訓極為深刻。”
“要抓緊制定和完善行業準入標準,嚴格市場準入。凡在環保、安全、能耗、技術、質量等方面不符合標準的項目,尚未建設的不準開工,在建的要進行清理,已建的要限期改造。”
“要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加強安全專項整治,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責任制。堅決查處各類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