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核查第二組從山西的203家重大危險源企業中,隨機抽取7家重大危險源企業開展督導核查,現場檢查發現,不少企業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仍有短板漏洞。
有毒氣體報警儀問題多
6月21日,督導核查組在潞安集團天脊煤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液氨輸送泵區域設置的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與泄漏點水平距離約6米,不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中不宜大于4米的相關要求。
該公司目前備案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共11處,其中涉及一級重大危險源2處,分別為液氨貯槽儲存單元、苯胺原料成品罐區儲存單元,這一問題正是發生在一級重大危險源區域。
“氨是有毒氣體,眼睛和皮膚直接接觸高濃度的氨氣,可能引起嚴重的化學灼傷,液氨一旦泄漏出來,極易氣化擴散,導致人員中毒傷亡,而且氨易燃易爆。”督導核查組專家對陪同檢查的企業工作人員說。
該公司連夜組織專家對現場進行可行性論證,決定在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4米范圍內)再增設一臺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從6月22日整改情況報告上來看,該公司現已在泵區的東南側和管道相對密集的西南側各增加1臺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3臺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呈三角形布置,可將此區域全覆蓋。
6月25日,督導核查組對正在停產的山西瑞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操作規程中缺少氧化爐溫度、氨空比值的報警值,而且氨氣吸收器頂部缺少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督導核查組要求,當地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企業有序推進停產,全面排查、閉環管理各類隱患問題;加強液氨儲罐的看管守護,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嚴格復產標準,將隱患問題徹底整改,組織有關專家驗收合格后方可復產。
消防設施形同虛設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晉中石油分公司晉中油庫設有油罐16座,被劃分為3個儲油罐組,其中1個儲油罐組為一級重大危險源,另外2個儲油罐組為三級重大危險源。在消防設施設備方面,該油庫配備了178千瓦消防引擎泵4臺、320千瓦發電機1臺,以及4000立方米消防水池。
油庫的消防設備設施看似齊全,但督導核查組在08操作區檢查過程中,專家按下消防手動報警器的報警按鈕時,報警器毫無反應。
“在改造時,我們已將這個手動報警線路剪斷了。”陪同檢查的企業工作人員說。
督導核查組專家指出,汽油庫區無手動報警按鈕,只配備手搖報警器,違反了甲乙類裝置區周圍和罐組四周道路邊應設置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要求。
在該油庫,專家隨機依照其預案,模擬波紋軟管泄漏著火處置程序組織現場演練,發現其預案本身不完善,現場操作與科目設定的要求有較大差距,消防隊只出水對罐體進行冷卻,沒有對起火部位進行處置。
專家建議,山西晉中石油分公司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維保公司對廠區、庫區內重要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置消防控制室,安排專人值班值守,實現泡沫系統、消防水泵遠程控制。
督導核查組在山西省靈石中煤化工有限公司進行消防檢查時發現,部分消防設施設備存在嚴重故障,管理也存在較大漏洞。
在廠區,督導核查組專家隨機測試低變爐及預脫硫塔裝置區一門消防水炮時,發現其射程不足30米,僅能到達裝置邊緣區,起不到保護裝置的作用。專家又隨機測試氣柜區一門消防水炮,20分鐘內,消防水泵未能動作,不能按要求實現加壓。專家還發現,該企業消防控制室未實現與自動噴霧系統、消防水泵聯動控制。
針對督導核查組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要求當地監管部門依法下達執法文書,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同時,將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通報全省,要求各企業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目前,7家企業均已按照整改要求,對發現的問題立行立改,及時反饋了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并對未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問題隱患作出了原因說明、制定了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