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蘭州市人社局獲悉,甘肅省日前出臺了《甘肅省工傷保險繳費率浮動管理辦法》,用人單位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確定工傷保險繳費率,每2年浮動一次,調整時間為當年的7月1日。這意味著,安全生產抓得好、職工工傷事故少的單位,可以少繳工傷保險費;而安全事故多、職工工傷多的單位,要繳更多的工傷保險費用。
據介紹,該《辦法》是自2004年甘肅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以來,首次對工傷保險繳費率浮動進行調整?!掇k法》明確,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風險中等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其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按照一類行業對待。工傷風險中等級較大行業繳費最多,上浮基準費率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