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
有關工作的通知
京安辦發[2012]20號
2012年2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2〕14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工作部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抓好《通知》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通知》是在全面總結連續三年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國安全生產繼續保持穩定好轉發展態勢,但形勢依然嚴峻、安全發展任務艱巨繁重的背景下,國務院出臺的2012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文件,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的一項重要舉措。扎實深入、堅定不移地抓好《通知》精神和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對于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具有重要意義。
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在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通知》的基礎上,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為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切實增強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為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涌現出的各類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帶動和示范引領,促進“安全生產年”活動富有成效地深入扎實開展。
二、扎實做好2012年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把貫徹落實《通知》精神,與貫徹落實國發〔2011〕40號、國發〔2010〕23號文件精神,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首都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京發〔2011〕20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京政發〔2010〕40號)文件精神相結合,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總要求,以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為載體,以強化預防、落實責任、依法治理、應急處置、科技支撐、基礎建設為主要措施,以有效控制事故總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市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扎實做好2012年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以安全生產工作的新成效迎接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
三、認真做好組織領導和檢查督導工作
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把貫徹落實《通知》作為推進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強化督辦和考核。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保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貫徹落實《通知》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并做好跟蹤、指導和協調,確保“安全生產年”活動各項工作全面推進。各區縣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貫徹落實《通知》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協調解決貫徹實施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管理)責任,加強對本行業領域貫徹落實《通知》情況的督促檢查。市安委會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通知》情況進行督查,并將《通知》貫徹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綜合考核重要內容。
請各區縣政府、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將本地區、本行業領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情況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已經建立起的 “安全生產年”活動報告制度,及時報送相關統計表、工作信息和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