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信部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等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省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廣東省實際,提出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標準為基礎,加強化工園區科學規劃,健全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強化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建設,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化工園區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目標。通過科學規劃、嚴格管理、落實責任、強化執法,著力推進安全管理基礎建設,建立“責任明確、管理高效、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整體安全生產水平得到顯著提升,有效防范火災、爆炸、中毒、泄漏及人身傷亡等各類事故發生。
二、加強化工園區規劃建設
(三)統籌規劃安全布局。各地政府要堅持“安全第一、資源整合、布局合理、環境優化”的發展戰略,結合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化工產業資源、地理環境條件、安全生產狀況及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制訂化工園區安全發展規劃并將其納入當地城鄉規劃、統籌兼顧、合理規劃,實行“一次規劃、分步實施”。
(四)科學安全建設化工園區。化工園區所在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化工行業發展特點,按照“產業發展、安全環保、公用設施、物流輸送、管理服務”五個一體化的要求,科學安全地建設化工園區。以有利于生產安全和應急救援為原則,合理布置功能分區,完善水、電、氣、污水處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設施,實現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和安全保障設施的共建共享。
(五)嚴格把好入園企業安全準入關?;@區所在地政府要充分考慮化工園區產業鏈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有重點、有選擇地接納危險化學品企業投資入戶。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危險化學品企業準入的前置條件,大力支持產業匹配、工藝先進的企業入園建設,嚴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工藝設備設施落后企業或項目的建設。對落戶化工園區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應按國家規定嚴格審查設立安全條件,嚴格控制涉及光氣的建設項目,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合成氨和涉及硝化、過氧化、重氮化反應等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涉及危險工藝的建設項目,應將是否裝備自動化監測控制和安全聯鎖技術納入設立安全條件的內容。凡入園企業應嚴格實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六)推動化工企業搬遷集聚。各地政府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動現有化工生產、儲存企業特別是地處人口密集區的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進入化工園區。已有化工園區應堅決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要求,搬遷防護距離內的住宅及企業宿舍。
三、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七)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地要督促化工園區內企業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等形式,明確員工安全生產責、權、利,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年度考核獎懲,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八)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各地要督促化工園區內企業按國家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時調整和配備相關從業人員,在危險化學品作業等關鍵崗位配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充分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主任等安全人員專業管理的作用;按規定時間、內容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全員培訓和參加專業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全面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按規定時限達標,規范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自我激勵、持續改進的機制。
(九)落實企業安全投入資金保障。各地要督促化工園區內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安全投入應確保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或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安全費用要做到??顚S茫瑢す芾?,不得挪用。要督促企業依法與全部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十)強化企業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各地要督促化工園區內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專職或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自覺履行社會救援的責任。大中型危險化學品企業應對照標準建立專職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不具備建立專職救援隊的其他危險化學品企業應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與鄰近的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救援隊簽定應急救援協議,提升企業間應急聯動響應和處置能力。
四、嚴格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一)突出重點強化管理。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建立化工園區企業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隱患排查治理、自動化技術應用、重大危險源管理等內容的安全信息檔案;要針對企業所屬行業特點、危險程度高低和安全生產現狀,實行嚴格的分類指導和分級管理,突出重點監管對象和部位;要加強對化工園區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登記、申報、辨識、評價以及備案等管理規定。要督促化工園區建立對重大危險源儲罐、管道等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有遠傳和連續記錄功能的監控平臺。
(十二)持續深化隱患排查整治?;@區所在地政府要定期開展化工園區的整體風險評估;要組建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專家庫,鼓勵和督促中小化工企業聘請專家(或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主任)指導,為隱患排查治理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撐;要督促企業建立全員參與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行動,督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要嚴格落實重大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制度,實行“專案管理、掛牌督辦、整改銷號”,并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十三)切實加強職業健康管理。各地要按照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引導企業采用有利于防治職業危害和保護勞動者生命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切實加強職業危害源頭控制,指導企業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督促企業依法開展職業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十四)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化工園區內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突出對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及重大危險源企業的執法監察,依法查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建立暢通的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部門間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的溝通協調,開展橫向或縱向的聯合行動,嚴厲打擊和取締各類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十五)構建園區特色安全文化。切實加強化工園區安全文化建設,創建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專題論壇,設立安全信息公告欄,編制安全簡報,搭建企業相互交流安全生產經驗平臺,大力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
五、建設高效的園區應急救援體系
(十六)整合各方應急資源。化工園區所在地政府要加大投入,大力推動應急救援平臺建設,在因地制宜、合理規劃、節省資源的原則下,可采取企企聯合、政企聯合或相關職能部門單獨出資組建的方式,整合和優化化工園區專業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資源。鼓勵有條件的化工園區推進消防站或特勤隊伍建設,壯大自身應急救援力量。
(十七)建立完善園區安全生產預警機制。化工園區所在地政府要建立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定期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
(十八)完善應急預案及定期開展演練。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全面掌握化工園區及企業應急救援相關信息,建立應急救援技術檔案,制定化工園區整體應急救援預案,有效銜接地方應急救援力量和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各地要每年至少組織1次由地方應急救援力量和企業應急救援力量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鍛煉應急隊伍。強化重大危險源監控及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審核、備案和監督實施。
六、切實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
(十九)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化工園區絕大部分企業都是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的高危企業,稍有不慎極易發生重大惡性事故。各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高度重視化工園區安全管理工作,并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規定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園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要建立健全化工園區重大生產安全事項部門聯動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園區安全生產各類重大、深層次問題,有效保障化工園區安全發展。
(二十)健全機構,規范管理?;@區所在地政府要加強化工園區安全監管隊伍建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落實負責統籌和管理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具體事務的機構,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專業隊伍建設,切實保障工作經費。要督促化工園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機構制定相應的工作職責、規范、程序和安全宣傳、安全檢查、隱患整治、事故處置報告等制度,規范日常運作。要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處理化工園區安全生產問題,努力構建信息暢通、管理有序的化工園區安全管理網絡。
(二十一)落實保障,加強輿論監督。各地要及時制定配套文件,推進本地區化工園區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要適度向強化化工園區安全生產保障方向傾斜。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注重宣傳化工園區內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典型,表彰遵章守紀,依法生產的人員和企業,發揮宣傳媒體的積極作用。支持新聞單位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典型事例和重大隱患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