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上述機構持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反映。單位反映情況請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請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號,郵編:100713,聯系人:高泉,聯系電話:010-64463016,電子郵箱:pxc@chinasafety.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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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擬保留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名單(8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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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擬取消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名單(3家)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