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督促相關建設項目嚴格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提高建設項目本質安全水平;嚴格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三年換證周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對企業安全現狀評價,督促企業相關問題的整改,不斷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條件。
二是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幾年來,我省積極推行危險化學品企業分類分級監管工作要求,按照“鞏固A類、提高B類、重點整治C類、壓縮淘汰D類”的原則,連續開展了以隱患排查治理為主要內容的“2006和2007”行動、2008年的百日督查行動、2009-2011年的“安全生產年”專項整治活動,共排查治理隱患近30萬余處,投入整改資金13億元以上,270余家企業被依法責令停產整改。
三是督促落實城鎮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危化品企業搬遷和關閉計劃。充分運用安全許可、掛牌督辦、監督檢查等方式,督促企業制訂搬遷或關閉方案,落實過渡期間安全生產措施,確保過渡期間的生產安全,堅決在計劃期限內搬遷或關閉。
四是對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創建達標活動,力爭2012年底前,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儲存企業、使用企業以及有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達到三級以上標準化水平,實現基本達標。
五是進一步推動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編制、化工產業園區化(集聚化)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和各化工園區(集聚區)主管部門,強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園區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開展區域整體安全風險評價,落實園區內現存的、可預見的風險控制措施和隱患整改。推廣化工園區(集聚區)重大危險源集中監控和應急指揮平臺建設,整合應急救援力量,提高區域安全可靠性和可控性。
六是加強對涉及“二重點一重大”(指: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工藝、重大危險源)危化品企業整治和改造提升力度,基本完成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安全控制系統改造,督促涉及重點監管危化品企業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按照安監總局要求開展自動化安全控制系統的改造完善工作。督促企業組織專家開展未經正規設計的化工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從源頭上整改設計存在的問題。
七是規范危化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從業資格。督促企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化工生產技能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危險崗位作業人員和企業一般崗位從業人員達到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生產從業條件要求。
八是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不斷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定期開展預案的演練工作,不斷提高事故預案的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