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宇,把這幾張椅子再往后面挪一挪,再把那張桌子搬到前面來。”
“劉順,你把桌子上的東西整理一下,把現場好好布置布置。”
9月23日,“南海五號”鉆井二隊司鉆向俊在平臺小會議室里布置著“安全法庭”,大伙七手八腳忙得不亦樂乎。
這架勢把打掃衛生的清潔工阿福嚇了一跳:“今天要在這里進行審判?”
“是啊,不過不是審你。”向俊打趣道。
13點整,“南海五號”“安全法庭”正式開庭,大伙對號入座,每張桌簽標明了各人分配情況:向俊擔任“法官”,揭曉宇擔任原告“律師”,劉順擔任被告“律師”……
“今天我們將審理‘一起船舶塢修火災事故’案。現在我宣布審理正式開始,首先有請原告‘律師’發表對被告的控訴理由。”“法官”向俊一本正經的言辭讓現場氣氛頓時嚴肅起來。
“謝謝‘法官’,經過多方調查取證,我方對被告提出三條控訴:第一,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未按規定辦理熱工工作許可證;第二,生產組織管理混亂;第三,現場安全制度落實不到位……”
“我方堅持認為,發生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在于設備的防火性能不夠好。”還沒等原告“律師”揭曉宇說完,被告律師劉順就立即進行了反駁,現場氣氛也頓時熱烈了起來。
“設備質量是經過相關部門鑒定的,符合行業標準,滿足質量要求。”“律師”揭曉宇也不甘示弱,立即予以正面回擊。
“我方認為,本次事故的發生主要還是由各種客觀巧合導致的,人為過失只是微不足道的。”“律師”劉順明顯加大了嗓門,盡管有些底氣不足,但是也不甘在氣勢上輸給對方。
陪審團也開始議論紛紛。
“沒辦理熱工工作許可證就開始工作了,這也太不把安全當回事了。”
“作業時未安排看火人員,也未對受熱區域內的電纜進行隔熱保護,安全意識太淡薄了。”
“進塢后,消防水未引入船上,船上消防能力缺失,安全措施不到位。”
……
“肅靜!肅靜!”“法官”向俊示意進行最后宣判。
“現在我宣布審判結果:第一,承包商要嚴格執行落實船舶塢修期間‘作業許可管理辦法’等安全管理制度;第二,船廠相關部門要加強現場作業巡視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后要求承包商立即停止作業……”隨著“法官”向俊的宣判完畢,“南海五號”“安全法庭”會休庭。
“安全法庭”結束后,班員們紛紛表示這是學習事故案例最“生動鮮活”的一次。“沒有華麗的‘舞臺’,沒有專業的‘道具’,用一顆善于思考的心,足可呈現出安全學習的眾多精彩。”這便是“新鮮出爐”的“南海五號”安全學習理念。(通訊員 章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