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狠抓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把建設項目本質安全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認真核查在建或已建成投產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對排查出的危險化學品違法建設項目,要堅決依法予以查處。通過嚴格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審批,確保項目在建設過程中不留任何后患。
繼續推廣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結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工作的開展,繼續組織做好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場所、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沿線加油站的推行阻隔防爆安全技術推廣工作。取締公交車場、大型停車場、物流中心等內部或特定受限環境使用的固定式加油站,強制推行橇裝式加油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