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1月14日電 (孫瑩)“以后在江蘇,只要在安監工作中發現有事故瞞報的情況,我們會專門針對‘瞞報處罰’召開新聞通氣會,接受社會媒體監督”。14日,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喻鴻斌稱,江蘇省對事故瞞報會加重處罰,接受社會監督,如有事故瞞報的情況,歡迎新聞媒體提供線索。
近期,山西省共發生5起安全生產事故,其中南呂梁山隧道爆炸、潞城苯胺泄露兩起事故涉及瞞報,社會輿論對此高度關注。
當提及江蘇省對事故瞞報的處罰措施時,喻鴻斌回應說:“江蘇省對事故瞞報會加重處罰,除了有資質處罰、行政處罰,還有從100萬元到500萬元不等的經濟處罰。瞞報事故,還要追究刑事責任。要讓瞞報行為付出巨大成本。”
而針對事故發生后的消息公布,喻鴻斌稱也有相關規定,“我們要求江蘇各地在發生事故后,在規定時間內召開新聞通氣會、接受公眾監督,并且事故之后的處理結果,也要在當地的報紙、網絡等媒體予以公布”。
“如果各位媒體記者發現事故瞞報情況,歡迎向我們提供線索和信息”,喻鴻斌說。
2012年,江蘇省工礦商貿領域、道路交通、火災、鐵路交通、水上交通、漁業船舶事故的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民航未發生死亡事故。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連續11年保持“雙下降”。